十家组合音响经营企业联合向业内发起倡议
4月13日,市工商局消保处召开“上海市流通领域组合音响质量监测情况通报会”,通报了2005年一季度音频组合设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25个品种的组合音响,合格率60%。不合格之处主要出现在商品的额定输出功率,噪声干扰及标记和使用说明三个方面。
会上,由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组织,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共同向全市经营组合音响的经营企业发起倡议。
倡议书
为有效净化上海音响市场,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的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向全市经营组合音响的经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1. 销售合格商品,保证经销的商品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要求,坚决不销售未经3C认证的产品。
2.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进场企业和租赁柜台企业的资质,杜绝无照经营,建立经营者的资质档案。落实商品质量责任,与进场企业和柜台的租赁者签订商品质量责任合同。
3. 严把进货关,做到验看、审核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4. 诚实经营,做到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标注商品的性能参数,如实向消费者介绍商品,不夸大其词,不弄虚作假。
5. 完善售后服务,主动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倡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九楼商场
上海商务中心家电城
上海杰声音响有限公司
上海舒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永泰影视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真本色杰科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