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电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招 生 简 章 (第三期)
根据市人事局、市经委颁发的沪人[2004]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应广大学员的要求,我们特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专业设置:
1、音频、视频、多媒体专业
2、制冷空调专业
3、计算机、办公设备专业
4、移动通讯专业
二、分级标准:
分两个等级 (1)初级:助理工程师 (2)中级:工程师
三、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获准在上海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
2、申请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家用电器服务维修领域相关技能资格证书。
3、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3)相关专业成人高校在职在校学生;
(4)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4、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或取得家电维修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2)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工作满2年;
(3)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4)已取得非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免试条件:已取得家用电器服务维修领域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的经核准后可免试技能科目。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
六、报名地点:
(1)科学会堂(新楼):南昌路59号1603室(思南路口)
咨询电话:53827951
(2)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浦东南路1036号1403室
咨询电话:58884079
七、收费标准:
1、助理工程师级(18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材料费)16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2、工程师级(20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材料费)20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3、报名费:10元/人。
八、上课时间:(上午9:00时—下午4:00时)(晚上6:15时—8:45时)
周四晚上
周日全天
九、助理工程师级强化班(主要针对高校学生)
1、学时(11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材料费)12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2、报名费:10元;
3、上课时间:周六全天(上午9:00时—下午4:00时)。
上海市家电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