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电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招生简章(第五期)
根据市人事局、市经委颁布的沪(2004)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即日起开始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专业设置:
1、音频、视频、多媒体专业;
2、制冷空调专业;
3、计算机、办公设备专业;
4、移动通讯专业。
二、分级标准:
初级:助理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三、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获准在上海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
2、申请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家用电器服务维修领域相关技能资格证书。
3、申请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3)相关专业成人高校在职在校学生;
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4、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或取得家电维修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2)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专业工作满2年;
(3)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
(4)已取得非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免试条件:取得家用电器服务维修领域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的免试技能科目。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二月十日止。
六、报名地址:(1)上海卢湾区家维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合肥路219号4楼 咨询电话:63844294
(2)上海科学会堂
雁荡路47号2号楼2427室 咨询电话:53820728
(3)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
浦东南路1036号1403室 咨询电话:58884079
七、收费标准:
1、助理工程师(16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16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2、工程师(20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20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3、报名费:10元/人。
八、上课时间:
周四晚上18:15—20:45
周日上午9:00—下午4:00
九、助理工程师强化班(主要针对高校学生):
1、学时(110课时)。学费(含实习费)1200元,书籍费(含资料费)150元。
2、报名费:10元。
3、上课时间:周六全天(上午9:00—下午4:00)。
十、预计2月下旬开始培训,5月中旬考试。
上海市家电维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元月